保罗·区普:基督的爱驱使人从心里改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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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摘自《言语的能力》,华神出版社出版,本文标题由本台添加。
基督的爱驱使人从心里改变
保罗·区普
透过愤怒,制造内疚感,定罪,威吓,及下最后通牒的手段。这些成了我手中的“工具”。但是那位呼召我作祂代表的主就绝对不会使用这些工具;因为它们不会产生长远的心灵的改变,而这样的改变才应该是我的目标。箴言说:“言语暴戾,触动怒气”(箴十五1)。暴戾的言语提升了对立和防卫的张力,远远不及温柔的回答可以产生接纳和开放的气氛来得好。
上帝是如何在我们里面产生长远的内心改变的?或者,按照保罗所说的,上帝是如何“驱使”我们由先前的为自己而活,改变成为祂而活的?哥林多后书五章11-21节的经文教导有关那个驱使保罗改变,同时也驱使我们改变的——乃是基督的爱。最终,那能改变我们、令我们回转的,不仅仅是上帝的主权,祂的圣洁,祂对罪的愤怒,或是祂伟大的权能。是上帝的恩慈引领人悔改。我们可由罗马书二章4节得知,保罗对哥林多的教会也提到了一样的信息,保罗说:是基督的爱吸引我们离开自我,并且激励我们为祂而活。基督荣耀的代替我们受刑罚的爱,就是祂驱使人改变的最佳证明,同时这也是祂完成使命的最具权能的方法。
让我们多想想这一点。在人生的每一个环境和情况,我们蒙召用某种方式来述说上帝的爱。这是何等高超又谦卑的标准呢!我们当中有何人可以说:“是的,主,这正是我在作的事”?我们当中有何人不需要坦承呼求并说:“主啊,我离祢呼召我去作的是这么的远。请祢来,并且作我的力量,不然我就永远无法有能力在话语上让人来认识祢的荣耀和良善?”
我们需要谦卑的承认上帝使用的方法,通常和我们自然会选择的方法是极不相同的。对于那些逼迫我的人,我不可能以祝福响应他们,这绝不是我自然的第一个反应(罗十二14)。对于那位在一天之内同样的错误犯了七次的人,我天然的天性是绝不会原谅这样的人(路十七3-4)。以善胜恶(罗十二21),或者,不要以恶报恶——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(17-20节),这种品格绝非我的第一选择。我发现当他人以话语向我挑衅时,要我忍耐、温柔、谦卑并百般忍受,这是极困难的事(弗四2)。我宁可等候那位得罪我的人来迁就我,也不愿意先去找他(太十八15-17)。我发现要在日落之前解决问题并重修旧好,是一件其难无比的事(弗四26-27)。我想利用我受伤后的痛苦和怒气左右他人,而不是用耐心和谦卑去饶恕(雅一20)。我可以口若悬河地滔滔不绝,却没有耐心和用心去聆听他人说话(19节)。我很容易就被当下的怒火所困,却不会往后退一步并整理自己的思绪,以敬畏上帝的态度说话(箴十五28)。
但是,上帝的想法可不像我们的想法。祂不会作那些我们很自然就会去作的事,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了解并跟随祂的方法的原因。正如保罗在哥林多后书十章4节所说:“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,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,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”。身为使者,我们蒙召要放下世界上没有果效,甚至有时具破坏性的武器,却要拿起福音的工具,即这位万王之王放在我们手中的工具,祂会使用它们将这颗彻底改变的心带进我们的生命中,并且使我们得以与他人一起分享这个服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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